湖北省护路护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督促、检查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有关护路护线工作重要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
省军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军事通信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军事通信线路保护监管,协调解决军队通信线路安全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军事通信设施安全。动员组织民兵等参加线路重点区段和重要目标巡护,广泛开展护路护线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涉铁涉线违法犯罪活动、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有效做好应急处突各项工作。
省综治办:推动各市州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护路护线联防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各市州、各有关部门加强涉铁涉线突出治安问题和重点区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涉铁涉线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和指导各市州护路护线联防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实施护路护线联防督导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
团省委:增强青少年护路护线和自我保护的意识,组织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护路护线联防工作,在广大青少年中营造良好的护路护线舆论氛围。
省武警总队:加强重要目标武装警戒,防止涉铁涉线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警戒区秩序;完善应急力量体系,协助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置警戒区发生的突发情况和灾害、事故等抢险救援行动,确保警戒区安全。
省发改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能源、交通、基础电信企业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铁路、公路、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电信、电力、广播电视设施(简称“三电”设施)的行为,督促能源、交通、基础电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能源、交通、电信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省经信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调维护信息系统安全工作。
省教育厅: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落实班会、周法制课、寒暑等假期前进行爱路(线)护路(线)、铁路安全常识法制安全教育要求,增强法治和安全防范意识。
省公安厅:履行牵头单位职责,推进全省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和全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省级联席会议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公路水运安全联防等工作。
省司法厅: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教育管理工作。积极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抓好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和提高城乡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省财政厅: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铁路护路联防经费的征收、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加强护路沿线及相关地方经费使用情况核查,确保专款专用。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护路护线工作。
省交通厅:加强对全省公、水路客运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内部治安防范,协助治安管理部门打击危害运输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好公、水路运输正常秩序。
省审计厅:加强铁路护路经费征收、使用情况的监督,规范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省国资委: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配合主管部门督促中央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保主体责任、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和机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涉及输油气管道和“三电”设施安全联防的重大问题,共同做好护路护线联防工作。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指导广播影视系统的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加强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机制建设;督促各市州广播电视部门推进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解决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夯实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工作的整体防范能力和基层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基础工作;配合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联防、联动、联合处置机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
省工商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铁路、公(水)路、“三电”设施、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沿线的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者进行登记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者备案工作。
省物价局:根据省内实际情况,按照补偿管理成本,同时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合理制定护路联防收费标准,并加强对护路联防收费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省安监局: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大力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实现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分别比上年下降的目标。
江汉油田:积极落实油田及输油管道安全联防工作,坚持打防并举,油地联防,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维护油田及输油管道沿线治安持续稳定,确保油田及输油管道安全畅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打击涉油违法犯罪活动,整治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严格油区、输油管道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秩序;管理教育油田职工,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油地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排查化解涉铁矛盾纠纷,杜绝、减少群体性治安事件。
华中电网:从履行电力行政执法、电力安全监管的职责出发,加强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监管,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及电力监管机构,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活动和隐患排查、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工作。
湖北电力公司:积极落实电力设施安全联防工作,坚持打防并举,政企联防,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维护电力设施沿线治安持续稳定,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畅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共同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教育电网职工,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政企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排查化解涉电矛盾纠纷,杜绝、减少群体性治安事件。
武汉铁路局:积极落实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坚持打防并举,地铁联防,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维护铁路治安持续稳定,确保铁路安全畅通。加强爱路护路和法制宣传教育,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和危及行车安全案(事)件;组织开展打击涉铁违法犯罪活动,整治重点区段和突出治安问题;严格车站、列车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秩序;管理教育铁路职工,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地铁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平安铁路市县”和“平安车站(站区)”创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排查化解涉铁矛盾纠纷,杜绝、减少群体性治安事件。
省通信管理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电信企业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信设施的行为,督促电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电信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省电信传输局:积极落实通信设施安全联防工作,坚持打防并举,企地联防,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通信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通信设施沿线突出治安问题和重点区段排查整治,维护通信设施沿线治安持续稳定,确保通信设施安全畅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共同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教育通信职工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协调企地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排查化解涉铁矛盾纠纷,杜绝、减少群体性治安事件。
中国电信湖北分公司:积极落实电信设施安全联防工作,坚持打防并举,企地联防,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维护电信设施沿线治安持续稳定,确保电信设施安全畅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共同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教育内部职工,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企地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排查化解涉铁矛盾纠纷,杜绝、减少群体性治安事件。
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积极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安全联防工作,坚持打防并举,企地联防,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维护通信基础设施沿线治安持续稳定,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畅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共同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教育内部职工,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排查化解涉线矛盾纠纷,杜绝、减少群体性治安事件。
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积极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安全联防工作,坚持打防并举,企地联防,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维护通信基础设施沿线治安持续稳定,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畅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共同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教育内部职工,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排查化解涉铁矛盾纠纷,杜绝、减少群体性治安事件。